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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本级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普及货运站场)安全生产现状体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A座3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长春市本级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普及货运站场)安全生产现状体检项目
长春市本级道路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普及货运站场)安全生产现状体检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1)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具有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资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专业市级以上专家身份,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公司在职人员,并提供2022年6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证明;(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5)具有2022年6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6)近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协助行业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或辅导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业务;(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地点:吉林省顺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A座316室)
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交通运输企业标准化建设评价资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或应急管理专业市级以上专家证(启用电子证书附有效的电子证书并加盖公章)及2022年6月1日至今连续三个月份的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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